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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04.27(日)

開心的在露營後趕去參加安德烈蔥先生前同事的新竹補請宴客。好久不見的純純出落得更漂亮了耶,好可愛喔。不過純純真的很害羞,要她一起拍照,她可是抵死不從,直接擺臭臉。最後只好拿氣球出來騙小孩,好說歹說,才有機會拍到純純可愛的笑容。

YA~今天跟純純還有小魚兒一樣,都穿格子衣ㄝ,開心。
  

不過開心沒兩下,才一個轉身回座位,就陷入莫名其妙遭受陷害事件。但話說回來,安德烈蔥先生也要負責任。誰叫他就是人來瘋,自己愛跟著一起瞎玩,結果最後居然害到我,氣。

給新婚不久的俊男美女拍拍手,他們很認命的接受陷害。
  

看到沒,老娘是真的超級不爽!!!都是你啦,機車鬼,幹嘛害到我!瞪死你,死老頭!
  
↑↑↑感覺妹妹站在中間很害怕,有強力感受到老娘的怨念,哈。

老娘當時真的是非常、非常、非常不爽啦!心裡一直OS:怎樣啊,我又不是主角,你們是在鬧個什麼勁?但礙於俗辣的個性,總不好在別人的場子趕羚羊,只好極力按耐即將要爆開的脾氣,勉強配合一下。
  

吼~~~全都拍下來了啦,兇手!兇手!姊姊用力推我的頭,要我跟安德烈蔥搞無聊親親。妹妹也使命按住我的肩膀,不讓我趁機逃脫。

沒關係啦,冤冤相報就是這麼回事!下次我絕對會再找機會弄你們的,哼(親愛的小瓢蟲叔叔還有那兩位不知名的學妹,不要以為你們躲得掉惹火老娘大嬸之後的恐怖報復地獄,切!等著受死吧,哈哈哈哈~)。
  
↑↑↑本人當時也非常忙碌,一方面要努力對抗看不見的怪手壓力,另一方面又要用手跟筷子擋在自己跟安德烈蔥先生中間,避免真的給我演出實境交換口水的噁心秀。整個忙~得咧,累!

心不甘情不願的配合演出,瞪到眼睛又變得更小了,呿。
  

說真的,因為老娘當時真的臉太臭,好不容易吞下甜點後,整桌的氣氛瞬間冷到最高點。哈~有夠好笑的難堪結束,但…我也是千百般個不願意啊。如果我覺得OK,跟著大家一起玩high當然沒差。偏偏我就是生性最討厭這種活動,真的是沒辦法(兩手一攤)。

送客時,俊男美女終究也是躲不過被弄的命運。害羞歸害羞,還是賣力演出囉。拍拍手,勇氣可嘉!
  

還是搞笑最適合我,YA~王道!一口嗑掉蘋果,發洩一下剛剛被弄到的鬱悶!
  

結論:

以後誰敢再叫我來個什麼當眾親吻還是互遞口水之類的白爛活動,就不要說我沒事先警告吼,絕對給你死啦!嗯…讓我想想,六月的露營會先碰到哪個要被討債的人呢?

哈哈哈哈~怕了沒?怕了沒?大家心裡有數啦,不過如果能拿些什麼好料的來孝敬孝敬老人家一下,我就考慮『假裝』忘記這件事情,啦啦啦啦(說到底,就還是愛記仇,哈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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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宅女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