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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網路拍賣之所以盛起,無非就是打著可省去實體店面或人力所需的資金,因此把優惠全回饋到消費者身上這塊大招牌,吸引無數不管是買家或賣家投入這行列。

然而商人永遠都是奸詐的!他們等待時機,在培養出這塊大餅上的肥蟲後,就開始大開殺戒。先是酌收刊登費,現在又是徵收成交費用。我相信,不久的將來,台灣雅虎絕對會跟隨譬如日本雅虎的腳步,連賣家都必須先繳交費用才可使用拍賣系統。

原本我就覺得網拍定價常常都沒有很實在了,現在更多了這兩項收費機制,賣家大多也很主動地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。於是,同樣一件衣服,你可以看到路邊攤只賣190元,而且要是買個兩件,或許還可以殺到350元的價錢。但網路賣家居然也可以很黑心的一口就開價250元或280元,更無法有任何回饋動作,頂多就是讓你累積消費以申請VIP之類而已。

相信只要是曾經在網拍上消費過的女性同胞,幾乎都會有下述經驗。就是當自己很高興的從網拍上買了一件喜愛的衣服後,隔天卻發現原來外面路邊攤甚至是店面,居然都賣得更便宜時,那種怨恨自己當冤大頭的懊惱回憶。

這一陣子我常在想,除了做專利相關的工作外,還可以憑什麼技能、或優勢來找尋其他謀生、賺錢途徑。不諱言,我的第一考慮項目就是上網賣衣服。之所以這麼有興趣從事服飾買賣行業,就是自己真的太愛買衣服啦!要是每天都有新衣服可以穿,有很多衣服能搭配,盡情的享受服裝的排列組合遊戲,那不就是天大的幸福嗎?再加上要是自己穿搭出來的服飾也能獲得其他人的認同,絕對是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。因此,我之前也極認真的考慮要去應徵網路熱門賣家的小幫手。以便先熟悉網拍的整體運作流程,搞不好還有機會可以摸清大家都去哪裡批貨,還是跟工廠牽上線等等。

但,首先就是小阿蔥反對。再者,我現在不但沒本錢從事專職的網拍生意,也覺得目前的服飾網拍競爭的激烈度已非同小巧,除非自己能有百分之一千,十足再十足的幹勁,否則我也不敢輕言投入。更重要的一點是,在收費機制似乎有將來會漸漸變得更為普通的趨勢下,以後的消費者能否接受自己非得先掏出錢來才可進行網購,這也是十分重要的考量因素。今天要是立場交換,我自己是消費者時,老娘才不願意掏腰包花這種冤枉錢。因為網路上賣的衣服幾乎都是一般店面或路邊攤就可買到,既然如此,我何必還要額外支出一筆消費去便宜系統公司呢?

嗯…到底怎麼做才好呢?我可是很認真、認真再認真的思索自己未來的方向…!!!

從我最愛的燕姿的「我要的幸福」中挑一段歌詞,

『夢想、理想、幻想、狂想、妄想,我只要堅持每一步,該走的方向,
就算一路上,偶而會沮喪,生活是自己,選擇的衣裳,
幸福,我要的幸福,沒有束縛,
幸福,我要的幸福,在不遠處。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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